《新华智库研究》刊发文章: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胡军 ·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博士刘智超 ·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经济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黄德生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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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出版的2025年第4期《新华智库研究》,在“智库报告”栏目中刊发了胡军、刘智超、黄德生的文章《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文章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产品规模持续扩大、碳市场稳步发展、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然而,绿色金融发展仍存在标准体系待完善、产品服务适配性不足、政策制度协同性相对欠缺等问题。对此,本研究从优化项目评估认定机制、健全全生命周期信贷管理、完善财政与金融协同机制、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等角度,提出政策优化建议,旨在更好推动绿色金融精准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摘要如下: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显著

(一)绿色金融政策制度加快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印发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文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我国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综合评价,着力构建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在产业引导与标准建设方面,发布并更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持续健全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规模持续扩大

我国已初步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截至2025年二季度,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2.39万亿元,居全球首位;截至2025年一季度,绿色债券累计发行4.3万亿元。

(三)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2024年,我国建成了全国碳排放强制和自愿两个市场。截至2025年7月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额达468亿元,累计成交量6.8亿吨;2025年3月将三大高耗能产业纳入强制性碳市场,累计覆盖80多亿吨碳排放,为全球最大。

(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深入

气候投融资正成为助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3个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截至2024年底累计孵化项目超5400个,总投资额突破3万亿元。我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截至2024年12月底,金融机构为92个EOD项目授信超2100亿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差异化试验,形成可复制经验。

二、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增加了绿色金融的交易成本与实施难度。不同行业标准存在差异,增加绿色项目筛选成本和监管难度;绿色金融新兴领域缺乏配套标准;与污染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等衔接不够;评价考核体系不健全,与国际高标准接轨迟缓。

(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需进一步丰富

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与市场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为主,其他产品发展相对滞后;产品创新不足,部分仅停留在试点阶段;部分具体产品存在重复质押、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三)绿色金融政策制度协同有待提高

绿色金融工作缺乏跨部门协调机制,工作效率偏低;政策协同性不足,信息共享和披露协作机制不完善,导致资源浪费和低效投资。

三、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优化绿色金融项目评估和认定机制,强化事前激励引导。建议构建多部门联合事前介入机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绿色金融项目提供实质性激励;建立绿色信贷预授权白名单,探索修订《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鼓励金融机构专家提前介入项目。

二是健全与生态环境绩效挂钩的全生命周期信贷管理机制,推动产品与服务创新。建议开展生态环境绩效评估,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利率优惠机制,完善绿色低碳项目清单和融资合约条款设计,推广动态信贷激励经验。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与绿色金融协同配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建议统筹整合跨部门绿色低碳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库;扩容碳减排支持工具覆盖范围;建立再贷款利率调整机制。

四是建立绿色项目清单动态调整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建议建立项目清单年度调整机制和专项认定通道;共享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提供差异化综合金融服务;建立内部贷款成本统筹机制,降低金融机构放贷成本;制订并落实尽职免责政策。原文作者胡军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刘智超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博士;黄德生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经济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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