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时中央媒体的态度来看,继续显示出否定的力量占上风。1979年11月,当时国家农委的机关刊物《农村工作通讯》总编到滁县地区调研,并特约地委负责人写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运用大量材料充分展示了包产到户的好处,编辑部原安排1980年第二期发表。但是,就在发稿之前,这篇文章被突然撤下,换上了一篇《分田单干,必须纠正》的文章,对安徽的包产到户公开点名进行批判。接着,第三期又发表了《包产到户是否坚持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文章,文章前面还加了编者按,针对万里在安徽农业会议上的讲话——“包产到户不是单干,而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的论点,进行指责。文章质问:“包产到户到底是集体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还是在本质上退为单干?”刊物的栏目名为“大家谈”,实际上只发表对包产到户进行批判的意见,不发表赞成包产到户的意见。文章还提出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维护《宪法》上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用违反“中央决定”和“宪法”的大帽子来压包产到户。3月上旬,万里看到《农村工作通讯》的有关文章后,要张广友、吴象针对文章内容,进行不点名的反驳。万里叮嘱说,写文章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为此,他们写了一篇《联系产量责任制好处多》的文章。万里看后,建议以安徽省委农工部名义,在《安徽日报》上发表。当他们把文章亲自送交安徽省委领导审定,出乎他们意料,几天后省委领导在电话中说,省委农工部对稿件有不同看法,不同意用省委农工部名义,也不同意在《安徽日报》上发表。由此可见,万里虽然调任中央,北京的权威媒体仍在批评安徽,安徽当局也出现了政策态度的逆转,政策斗争仍然处在胶着状态。
政策的基本转折发生在1980年夏秋之间。6月初,王郁昭在一次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上,看到了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稿。这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不准抄录和传达。这个谈话是在5月31日,后来收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邓小平在谈话中明确肯定了安徽的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说:“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显然,邓小平肯定了这些新的做法,有力地增加了新政策主张者的砝码,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个讲话并非一言九鼎,没有终结政策意见的分歧。不论在中央还是在地方,争论还在继续。9月中旬,中央召开了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争论很大。这些地方大员的观点,分为截然相反的两种立场。因为有的省委书记坚持认为人民公社道路才是“阳关道”,而包产到户是“独木桥”,贵州省委书记池必卿说:“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贫困地区就是独木桥也得过。”这两句话后来成为农村改革起步阶段的名言。这次会议最后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80]75号文件”。这个文件实现了政策上的重大突破,对能否实行包产到户问题作了“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的规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上取得了一席之地。文件指出:“当前,在一部分省区,在干部和群众中,对于可否实行包产到户(包括包干到户)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为了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生产,从政策上做出相应的规定是必要的,对于包产到户应当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现行的生产责任制群众满意或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这些地方领导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如何把集体经济进一步加以巩固发展”。这样,政策的小口子一开,积蓄太久的冲击力一发而不可收拾,很快,家庭承包席卷全国,不仅限于贫困落后地区。
但是,上层的反对意见依然很强烈。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中央的农村工作部门。1981年3月,万里曾经专门参加了农业部党组会议,严厉批评了这些部门。他在农业部党组会议上说:“前不久,部里有人还在下面说,中央的决策是‘反大寨’的路线,现在仍有这样的人。”“中央工作会议后,各省已写了很好的报告。农口的报告,我还没有看到。”“农业部是国务院的一个部,不能自己另搞一套。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无法工作。过去全国学大寨,现在大寨都在变,‘大概工’也改了,搞专业承包了,老百姓也不吃那么多苦了。但是有的领导对大寨问题的认识仍未很好转变。”“他们脑子里只有抽象的农民,哪怕农民饿肚子也不理。”“有些人拿了工资,吃饱了饭,凭老经验,凭主观想象,在北京城里说长道短”。实际上,万里的批评言辞比发表出来的要激烈得多。作为分管农村工作的中央领导,万里主持制定了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著名的中共中央1982年一号文件。这个《文件》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肯定了联产计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至此,家庭承包取得政治上的决定性胜利。
虽然从1982年以来,家庭承包经营被确认为中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围绕这个制度的意见交锋并没有结束。在一些人看来,这个东西怎么看都不像“社会主义”,不能适应“现代化”、“现代农业”。特别是,当农村经济发展出现波动的时候,当国家政治生活出现波动的时候,批评指责就会抬头甚至鼓噪。在这种观点看来,农民几乎天生就和他们的“社会主义”过不去。这种观点在政策过程中也有所反应,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一种力量试图借“社会主义教育”之名,否定农村改革大方向,要让农民重走“一大二公”的合作化道路。面对这样的政策倾向,万里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与其他同志一道坚决顶住了这股错误思潮。在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面前,不论在疾风骤雨的阶段,还是暗流涌动的时候,不论在改革的台前,还是在改革的幕后,万里都显示了一个改革家的风范,不仅善于敏锐发现群众和基层的创新,而且敢于承担政治风险来坚持自己的选择。这种精神在今天依然特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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