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官惩戒制度研究
王葆莳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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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
时代法学   2017 年 03 期
摘要:
德国的法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务员一样受到法院行政部门在业务上的监督。但职务监督只能针对法官的外部行为,而不能干预审判行为本身,且行政上级只能采取警告的惩戒措施。法官有不当行为损害司法公正、从而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承担不同形式的法律责任,其中惩戒责任是法官违反审判职务行为需承担的主要后果,故对法官的责任追究一般称之为"法官惩戒"。对法官的惩戒机关包括主管部门(联邦和各州司法部)和法院(联邦和各州的职务法庭)。职务法庭的诉讼程序适用行政法院法的规定。惩戒措施包括警告、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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