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贸易争端背后
《财经国家周刊》驻东京记者 马曹冉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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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效仿美国,开始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贸易伙伴展开相关制裁,这是在开“自由贸易”的倒车吗?

日前,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将韩国排除在“白名单国家”之外。

这一政令于8月7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8日开始实施。

然而,在此次日韩贸易争端背后,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是,日本效仿美国,开始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贸易伙伴展开相关制裁。

日本这样进行出口管制和投资限制,这是在开“自由贸易”的倒车吗?

 

白名单国家享受什么待遇?

所谓“白名单国家”,是日本从国家安全保障上认定的友好国家,日本对这些国家在出口重要战略性技术和物资上赋予简化出口手续的优待措施。而白名单以外的国家,在与日本的贸易中,受到日本的限制或者贸易壁垒的程度要相对严重,大多数产品出口需要经过日本政府的审批手续才可进行。日本设立贸易白名单的目的,就是将世界各国分成两部分区分对待,实行不同的两套贸易标准。

日本在2002年4月正式导入所谓“白名单国家”制度。这是日本经济产业省按照日本《外汇和外国贸易法》的相关条款,出台的补充出口管制行政管理命令,也称为“全面管制”制度(Catch-All Controls制度)。

2002年和2008年,日本先后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军品采用了“全面管制”原则。全面管制原则主要是通过审查出口物项的最终用途或最终使用者,来确定是否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一旦某一出口货物或技术疑被用于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常规武器相关的活动,日本经济产业省会要求出口者申请该批货物或技术的出口许可证。如果出口目的地为27个严格实施出口管制制度的“白名单”国家,则无需申请出口许可证。

在对“白名单”上的国家出口高科技商品时,日本出口商可享受相对简化的手续。韩国被移出“白名单”后,日本企业如打算出口相关产品到韩国,必须向日本政府申请,获得批准方可实施。韩方估计,一旦被移出“白名单”,可能有超过1000种商品进口受到影响,涉及汽车、手机、石化等多个关键行业。

目前,被列入“白名单”的主要有美、英等27个国家。欧洲国家占据了其中21个,分别是爱尔兰、英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希腊、瑞士、瑞典、西班牙、捷克、丹麦、德国、挪威、匈牙利、芬兰、法国、保加利亚、比利时、波兰、葡萄牙、卢森堡,包含了绝大多数欧盟国家。美洲国家共有3个,分别是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亚洲大洋洲国家共有3个,分别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韩国。韩国2004年被列入“白名单”,是唯一的亚洲国家,也成为第一个被移出“白名单”的国家。

 

剔除白名单国家不代表禁运

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表示,将韩国从“白名单国家”中剔除并不是意味着以后不再向韩国出口产品。

按照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世耕弘成的说法,从“白名单国家”中剔除并非禁运,如果认真履行出口管理的相关手续,相关产品依然可以出口。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也表示,将韩国从“白名单国家”中剔除只是将对韩国的出口管理恢复到了与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一致的水平。此举不会对全球供应链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日本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世耕弘成还举例说,日本对东盟国家一直维持着相对严格的贸易管理措施,但双方依然建立了紧密的经济联系。将韩国从“白名单国家”中剔除是因为此前出口管理和运用有不完善的地方,并非意图对日韩关系产生影响,并非是对抗措施。

与此同时,日本经济产业省表示将修改贸易“白名单国家”制度。未来将根据出口对象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出口限制的等级,按照ABCD四级分类,不再使用“白名单国家”这一措辞。即使同为非“白名单国家”,每个国家情况也各不相同,对这些国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贸易相关管理在实际操作层面并不合适。

按照目前披露的情况,原“白名单国家”将相当于改革之后的A类别国家。即将从“白名单国家”中剔除的韩国,将受到一定的贸易管制措施约束,相当于改革后的B类国家。B类国家中目前还包括波罗的海三国,未来可能会扩充到十几个国家。D级国家包括朝鲜、伊朗、阿富汗、黎巴嫩、苏丹、索马里、利比亚、刚果等10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余大部分国家将被归入C类国家。

 

日本在开“自由贸易”的倒车吗?

本届二十国集团(G20)大阪峰会会后的大阪宣言刚刚强调了维护自由、公平贸易的重要性,之后日本却马上发动对韩国的贸易制裁和出口管制,理由是美国一贯使用的危害“国家安全”。种种迹象表明,日本正在转变方向,加强出口管控和投资限制,这一动向需要我们高度关注。

日本在出口管制和外商投资限制方面均呈现出“趋紧”的态势,某种程度上“追随”美国在逆“全球化”以及贸易保护方面加快步伐。多家日本媒体也指出,在G20峰会刚刚结束的这一大背景下,日本政府的做法将会被外界解读为开“自由贸易”的倒车。

5月27日,日本财务省、经济产业省、总务省联合发布公告,修改《外汇与外贸法》中有关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外资收购日本企业的制度,并于8月1日起在限制投资对象领域中新增20个行业,包括信息通信相关设备、零部件制造业(10个细分行业)、信息通信相关软件业(3个细分行业)以及信息通信服务业(7个细分行业)。

修改后的《外汇与外贸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在购买日本上市公司10%及以上的股票,或取得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时,必须向日本政府报告并接受审查。如果被认定会威胁到国家安全,日本政府将中止外商的投资计划。

日本新增的上述20个限制投资领域与美国财政部《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试点计划中所覆盖的27个“敏感技术”行业中的部分行业高度重合。与此同时,日本政府正在讨论如何限制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所使用的“下一代”技术的出口。

日本政府已明确表示,未来将参考美国的14项具有代表性的新兴和基础技术清单,详细制定出口管制的对象,并最终在2020年实施正式的出口管制。而根据日本当前的《外汇与外贸法》规定,日本限制技术流出的主要对象仅包括可能用于核武器、导弹、生化武器等领域的产品和部分机床、电子零部件以及碳纤维等新材料。

日本政府将韩国从“白名单国家”中剔除所用原因是“国家安全层面的担忧”。韩国对此强烈反对,准备启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纷争解决程序。而日本将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1条的“在WTO规则中运用国家安全例外”为依据,主张自身措施的正当性。

之前,在2014年发生乌克兰纷争时,俄罗斯曾经限制乌克兰出口产品过境。俄乌双方上诉至WTO,最终以“在WTO规则中运用国家安全例外”为依据,判定俄罗斯胜诉。这一决定就代表,WTO事实上肯定了各国以国家安全为由实施贸易限制的权利,并宣称WTO有权确定是否有必要因为安全威胁而实施限制性措施。

种种迹象都表明,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其他国家实施贸易限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们应该重视对此类案例的跟踪研究,加强研判以应对其他国家发起的贸易限制,同时用好该工具进行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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